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第一住院部屋顶吸塑灯箱字维修、更新制作院内比选公告
经2016年12月12日第31次院长行政办公会(党政联席会)研究决定,医院(比选人)拟通过院内比选方式确定医院南区第一住院部屋顶吸塑灯箱字维修、更新制作公司(承包人),诚邀符合条件的设计制作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报名和比选谈判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比选项目概况
1.比选人: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
2.项目名称:医院南区第一住院部屋顶吸塑灯箱字维修、更新制作
3.项目工期:签订维修、更新制作合同后,全部维修、更新制作项目50天内竣工并交付使用。
二、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
1.具有法人资格,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,具有良好资金、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。
2.比选申请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3.比选申请人前三年度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。
4.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设计制作团队,先进的维修、制作设备和技术。
5.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报名参加比选。
三、比选内容
(一)维修项目
1.维修项目、材质要求、制作工艺、数量明细:见附件1(报名时提供明细清单)。
2.按照医院维修项目明细清单,拟定详细维修设计样图、标准、材质、规格、制作工艺、数量及单位、质保期、费用报价清单。
(二)制作项目
1.更新制作项目、材质要求、制作工艺、数量明细:见附件2(报名时提供明细清单)。
4.按照医院更新制作项目明细清单,拟定详细设计样图、标准、材质、规格、制作工艺、数量及单位、质保期、费用报价清单。
四、比选要求
1. 医院南区第一住院部屋顶吸塑灯箱字维修、更新制作,应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完成,确保质量和安全。
2.在合同期间,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方承担,与医院无关。确保文明施工、安全施工,医院南区第一住院部屋顶吸塑灯箱字维修、更新制作、安装不能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。
五、付款方式
1.全部项目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,按中标金额的95﹪付款。
2.整体质保6年(其中LED灯3年) ,质保金5﹪,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,无息退还质保金。
六、报名时需提供资料(加盖公司公章)
1.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
2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。
3.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。
4.公司授权书。
5.在省、市医疗机构制作案例(需提供案列实物照片)
6.公司基本情况介绍
七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1. 报名时间:2017年1月20日至25日(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;下午2:00-17:00)
2.报名地址:成都高新区万象北路18号,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6楼院办公室
3. 联系人:罗红宇
4. 联系电话:85313628
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
2017年1月20日